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8622.“我要将对亚玛力的记忆从天下完全抹掉”表这虚假必须被完全移开,以便它可能不再进行争战。这从“抹掉记忆”的含义和“亚玛力”的代表清楚可知:“抹掉记忆”是指移开,如下文所述;“亚玛力”是指那些沉浸于内层邪恶所生的虚假之人(参看8593节)
“将对亚玛力的记忆抹掉”之所以表示移开内层邪恶所生的虚假,是因为这虚假能被移开,但不能被抹掉,因为它是与活到永远的地狱恶魔同在的虚假(8593节)。然而,这些恶魔被主移开,以防止他们流入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原因是,他们不像地狱灵那样流入属于理解力的思维,因而不流入属于信的观念,而是流入属于意愿的情感,从而流入属于仁爱的感觉。他们做这一切时如此隐秘,以至于来自他们的东西从未显出一丝痕迹。因此,如果他们真的流入一个属灵教会成员,那么他绝无可能得救,因为他们会败坏并完全扭曲他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这就是为何这些地狱恶魔被移开,好叫他们与那些属于主的属灵国度之人没有任何接触。
要进一步知道,属灵教会成员有一个被植入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的新意愿(895, 927, 1023, 1043, 1044, 2256, 4328, 4493, 5113节)。如果这些恶魔被允许流入,那么这个意愿就会被他们完全毁灭。他们还会进入旧意愿的遗传之爱,重新打开它们,尽管它们已经被关闭了。关于它们的关闭,可参看前文(986, 1667, 2308节)。为防止他们流入,这些地狱恶魔以这种方式被移开。因为他们的虚假,就是由内层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就是邪恶,而且具有这一性质的邪恶:它不能流入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只能流入意愿部分。正因如此,还因属灵教会成员的新意愿被植入理解力部分,如前所述,所以他们被移开,防止流入它。此外,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还规定,这类恶魔的整个理解力被荒废。
那些在心里不断伤害他们的邻舍,以这类事愉悦他们的思维,还暗中通过其他人造成伤害,并且尽管最大努力防止任何人知道是他们发起这一切的人死后就会变成这类恶魔。在其它方面,他们外表上似乎谦逊有礼,在言谈,以及生活上就像朋友,也像基督徒,然而其实是伪君子,内心里是诡诈的老虎。
7877.“我一见这血”表那些施加诅咒的人对这真理的发现。这从“见”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并发现(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下文将说明,它是指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血”是指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7846节)。
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参看2306节);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参看2305, 3494, 4797节)。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中(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 4448节)。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节)。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 29)
然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是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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